close

酒店經紀阿妹熱情邀約酒店上班的酒店小姐便服店-便服酒店公關小姐】

相關閱讀:【甚麼是便服店】【面談車資補助專案

★本文已受著作權法保護,若有需要引用、轉載請註明出處來源。若有非法複製重製行為,追究到底。請自重並勿以身試法。
不論妳是誰,這世界唯一公平的事情就是每人每天只有24小時。
有人「每分鐘」進帳八千萬台幣以上,(
也有人衣不蔽體,三餐不濟的餐風露宿。
成敗關鍵都在於自己的抉擇跟做法,決定了結果。

乾女兒修1  

阿妹深深認同郭台銘董事長的這句名言:
「阿里山神木不是在現才決定是神木的, 五百年前那顆種子落在阿里山就決定它是神木了!」

 

姐妹們;看了下面一則新聞妳可以決定時薪115元,也可以決定時薪1000元。

2013年8月28日勞委會召開第26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。共識決議每小時基本工資自2014年元旦起,從109元調整至115元。每月基本工資自2014年7月1日起從19047元調整至19273元,並於9月24日由行政院長江宜樺審核通過。由於政府方面希望避免年度基本工資審議造成的勞資爭端,因此在2014年元旦開始,也設下物價指數累計上漲達3%,才能再度召開基本工資審議會的門檻。

Just Do It!
現在就開始擺脫貧窮,賺到第一桶金實踐理想吧!
許給自己一個未來,築夢而行。
給依蝶一個機會,也是給妳自己一個機會。
讓依蝶陪妳脫窮,賺到人生築夢第一桶金!

阿妹熱情邀約便服酒店公關佳麗

工作內容:包廂內坐檯陪客人聊天談心、唱歌跳舞,適量飲酒,與客人維持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最佳互動,帶動包廂內歡愉氣氛以及桌面服務及清潔整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絕無喝酒及訂桌壓力,是否出場完全由自己決定。
營業時間:午場1500–2100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晚場2000–0500(以上是營業時間,並非上班時間。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正職班每週上滿五天,自由班每週上滿二天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每天自由任選時段上班六小時。新人有專人培訓並可試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試上期間薪水可現領)適應期二周。
薪      資:一律週薪制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正職班.週薪至少約3萬以上加小費自取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自由班.日薪約4千–8千加小費自取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 一星期想領多少取決於妳自己,以上只是最保守的估計。
服裝儀容:依個人特質穿著長禮服或短裙小禮服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聘有專業髮型及彩妝造型師打造整體造型。

基本福利:
1,設有急難救助金協助員工解決急困。
2,遠道者提供宿舍。
3,專業保母及專業酒店經紀人作全方位照顧。
4,生日及三節禮金、禮品。享團保。

可選擇店家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台北市:威 X登 ,威 X 尊,威晶,龍 X,王 X,紫 X,麗 X,繽 X年代。

相關閱讀:【甚麼是便服店

 

註:目前世界首富,墨西哥電信巨子卡洛斯‧斯利姆‧埃盧Carlos Slim Helu
2010年《富比世》全球億萬富豪排行榜上以535億美元名列首位。
2011年《富比世》全球億萬富豪排行榜上以740億美元蟬聯榜首。
2012年《富比世》全球億萬富豪排行榜上以690億美元三連冠。
媒體估計他平均每分鐘進帳八千萬台幣。

酒店經紀公司  

請按這裡查閱各項酒店職缺

Just Do It!
許給自己一個未來,築夢而行。

親愛的姐妹們,現在就開始脫貧計畫。
趕快賺到第一桶金實踐妳自己的夢想!

阿妹一個機會,也是給妳自己一個機會。
阿妹陪妳一起擺脫貧窮,賺到第一桶金!

怎麼聯絡阿妹

映美酒店娛樂集團公司
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233號(捷運忠孝敦化站2號出口)
官方網站:http://www.in-my-mine.com
24小時諮詢電話:0956-177867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02-2778-0825    
  人力資源部經理  阿 妹
LINE&微信帳號:mi0956177867
      

如果阿妹不在線上請留言,我會即刻連絡妳的,謝謝!

      阿妹LINE的QR-CORD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阿妹微信的QR-CORD

阿妹LINE的QR-CORE.jpg   阿妹微信的QR-CORE..jpg  

 

酒店.酒店經紀.酒店上班.酒店打工.酒店兼職.酒店兼差.酒店小姐.酒店公關.台北酒店.台北經紀.酒店.酒店經紀.酒店上班.酒店打工.酒店兼職.酒店兼差.酒店小姐.酒店公關.台北酒店.台北經紀.酒店.酒店經紀.酒店上班.酒店打工.酒店兼職.酒店兼差.酒店小姐.酒店公關.台北酒店.台北經紀.經紀.經紀公司.

arrow
arrow

    eva1979011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